二代企業接班,家族財富傳承

過世後再諮詢遺產税規劃已太遲

前一陣子有客戶來要諮詢遺產的問題,要規劃遺產稅。我問她說是誰的財產要規劃,她回答說是她公公,她公公在士林天母一帶有許多不動產,都是早期買進的,持有超過340年了,總市值超過數億元以上。我接著問那你公公現在幾歲?她回答說,公公上星期過世了,所以才會來找我諮詢遺產稅的問題,希望降低稅額。

家族財富儘早進行規劃是必須的

我只能回答她,你公公都已經過世了,基本上是一切已成定局,無法有任何變動。就算是你公公沒有過世,他在醫院也一段時日了,當時意識是否清醒,所做的任何規劃是否有效,都是一個很大的問號。因此針對家族財富儘早進行規劃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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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繼承人在死亡前或是重病期間的任何規劃,會讓國稅局有不當的聯想

及早規劃除了有充裕的時間可以通盤考量外,最重要的是合乎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而其繼承人對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不能證明其用途者,該項借款、價金或存款,仍應列入遺產課稅。

因此在被繼承人在死亡前或是重病期間的任何規劃,會讓國稅局有不當的聯想

儘早規劃,避免家族爭產的憾事發生

而及早規劃最重要的另一個原因,是避免家族爭產的憾事發生

曾有一個客戶被國稅局查稅,起因於他私下將名下不動產過戶給他女兒,以為沒人知道。豈知他兒子具名向國稅局檢舉,連補帶罰數千萬元。

沒錯,是兒子具名檢舉老爸。

我問她說他在做這個過戶的動作時,是否有諮詢過任何人,他笑而不答,只說以為這樣做沒人知道。以現在國稅局的稽查能力,就算你兒子沒去檢舉你,過沒多久國稅局遲早會發現這的。

上述案件罰錢事小,若是沒有及早規劃造成後代子孫不睦,進而引起企業經營震盪,更是企業主一輩子辛苦努力,最不希望看到的結果。

儘早規劃家族財富好處

1. 有效通盤節稅、達到更多實質效益。
2. 避免家族爭產。

降低風險,是是企業傳承及家族財富最佳的保障

關於爭產案件,海內外皆有,香港米其林鏞記燒鵝、台灣台塑集團到美麗華家族都曾有案例發生。而這樣的案例,隨著台灣第一代的創業者屆臨退休之際,只會越來越多,及早規劃,將所有的風險降到最低,才是企業傳承及家族財富最佳的保障

善用各種工具,更是二代傳承重要的一環

除了及早規劃外,善用各種工具,更是二代傳承重要的一環。

法規日益更新,過去可行的規劃,現在可能是效益不佳,像過去用購買公設地來做為節稅的方式,在目前已無節稅效益。過去更有以捐贈為名,實際上卻是透過中間人將款項,迂迴轉回自己名下帳戶的操作,這不僅直接違反法律更賠上自己名聲,各企業主不得不謹慎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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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專業團隊規劃,公益捐贈能達到更多實質效益

但一樣以公益捐贈作為節稅方式來說,透過專業會計師、律師及顧問團隊的規劃,公益捐贈不僅能降低稅額,更能達到許多意想不到的實質的效益。唯有對的顧問團隊及完善合規的規劃,才是企業接班、家族財富傳承的最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