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第一步驟:如何選擇合適的組織型態

若是創業者要創業,創業第一步驟即是如何選擇合適的組織型態

組織型態主要分成二種,行號(獨資、合夥)與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如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暫不討論;而其最重要要的稅捐之負擔及法律責任亦不同。 比較列述如下,企業主可審慎考量其經營策略及目標,做出最佳的選擇: 

行號vs.有限公司

(1) 法律責任:

1.行號(獨資及合夥)

此類營利事業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因此獨資事業的資本主或合夥事業的合夥人必須對其事業所產生的債務負”無限責任”。

2.公司(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與出資人(股東)為不同的法律個體,各股東對於公司的責任,僅以其出資額為限,也就是說僅負”有限責任”而已。

(二)租稅負擔:

行號(獨資及合夥) 公司(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所得稅申報無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徵綜合所得稅。
 須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
 營利事業所得稅率20%
自107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起徵額及稅率如下:
一、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在12萬元以下者,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二、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課徵百分之20(99年度至106年度稅率為百分之17)。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
為減緩課稅所得額在一定金額以下之營利事業一次性提高稅率之負擔,107年度及108年度營利事業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就其全部課稅所得額按下列規定稅率課徵,但其應納稅額不得超過營利事業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部分之半數:
(一)107年度稅率為百分之18。
(二)108年度稅率為百分之19。
 公司當年度盈餘未作分配者,應就該未分配盈餘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
免用發票月營業額20萬以內可申請免用統一發票
借款利息 向獨資資本主及合夥組織合夥人所借貸之款項均應以資本主往來論,不得列支利息;
向非金融業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在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利率標準(96年度至109年度為月息1分3厘)內可以核實認定。
公司向股東借款所支付的利息在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利率標準(96年度至109年度為月息1分3厘)內可以核實認定。
盈虧互抵 當期互抵
若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經營2個以上之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均係使用藍色申報書或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其中如有虧損,得依所得稅法第16條規定,將核定之虧損就核定之營利所得中減除,以其餘額為計算個人綜合所得總額項目。
經會計師簽證可留抵10年
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之營利事業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但書規定者,得將其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期虧損,自本年純益額中扣除,其要件如下:
1.會計帳冊簿據完備。
2.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3.如期申報。
租稅獎勵
增僱員工(或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租稅優惠

1.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第5條及各相關子法規
2.增僱員工(或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租稅優惠(中小企業發展條例36條之2)
3.投資全新智慧機械或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適用投資抵減(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
4.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適用未分配盈餘減除( 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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