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鐘教您避開租賃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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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約時應確認簽約雙方身分

簽約時雙方應出示身分證或健保卡等證明文件,若非本人簽約應出具授權簽約同意書。

房客應個別注意,房東是屋主或是二房東,可請對方提示所有權狀、建物謄本或是與屋主簽約的原始契約。

確認租賃契約上的地址與實際租屋地址是否一致

押金之金額最高上限為二個月

確保房屋設備及租屋狀況,確保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雙方於簽約時對現有屋況拍照存證

返還房屋時,由雙方會同逐一檢視點交,保障雙方權益。

網路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等費用之計算

網路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等費用之計算方式應明定於契約中

特別注意的是,每月收取的電費額度,不能超台電公司所定夏月或非夏月當月用電量最高級距之每度金額。

以現金繳納押金或租金時,應開立收據或在租賃契約上註明收訖二字,必免爭議。

同理,房客於退租領回押金時,房東亦可要求房客開立收據或是在租約上載明收訖。

房屋的修繕責任

租賃住折或附屬設備的修繕,除契約另有約定,主要由房東負責。

而租屋處的漏水,應在租屋前協調房東修繕或按原況交屋。

其他注意事項

簽約時應約定是否可提前解約或是違約金的賠償額度。

合約簽訂前應提供至少3天審閱期

合約有修該處,雙方必須在更改處簽名或蓋章。

不得約定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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